[报名]武汉江夏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食堂配送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武汉江夏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9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武汉江夏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食堂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万元
采购要求:具体要求见咨询文件。
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
1 .在中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分拣、运输、协调人员,每个岗位至少1人,同时准备2名后备人员(轮流上岗),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最近6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健康证明、缴纳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址和账号)
4.供应商必须拥有载重0.5吨以上的运输车辆(提供行驶证和保险凭证,提供租赁车辆的租赁合同);有司机按需送货,并提供司机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劳动合同及近期(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查询网址及账户密码,以供现场参考);
5.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2019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次类似业绩,并提供完整的服务合同,用户评价表由甲方盖章;
6.供应商应提供最近6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税务机关出具的完整纳税凭证,以及最近两年(2018年、2019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任何相关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将被拒绝:
①查看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加盖公司公章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如“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8.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函证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公告发布后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参与项目登记);
9.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令、法规和政府相关采购制度,一旦参加投标活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书,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注册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授权人为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原件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审核。复印件应当提交存档,原件应当返还。复印件和原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不按公告要求编制的,视为不合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申请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装订成册,不接受补遗文件)。
(1)授权委托人应为拟建项目负责人(审核时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宣布第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仅视为复印件)。
以上资料(证)必须在有效期和合格期内,变更和年检记录页必须完整;相关文件在变更或年审过程中的,提交管理部门正式公告,变更申请(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09: 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