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超市招标项目备受关注,助力南阳教育事业发展

   2025-07-03 00
核心提示: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1)投标人应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允许个体工商户投标和小微企业投标。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超市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1-JJDFBC-F100122、项目名称: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超市招标项目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

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超市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JJDFBC-F10012

2、项目名称: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超市招标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学校内符合要求的便利超市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7、供货地点:南阳市卧龙区周边及内乡县周边

8、质量要求:经营产品必须有合法正规进货渠道,符合国家标准,不得经营三无产品,不得在便利超市内进行违法行为,不得从事与超市无关业务,不得经营国家规定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项目,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商品。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投标人应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允许个体工商户投标和小微企业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副食品供应保障能力。

(4)投标人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5)投标人须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和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军地巡视监察、审计等存在问题的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8)投标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9)投标人须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25日9:00分至2021年5月31日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

3、方式: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4、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的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逾期不候。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1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1、时间:2021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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