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春锦苑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沁春锦苑12-15#、38#、18#、21#、22#楼)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招标条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43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通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如下:
3、沁春锦苑12-15#、38#、18#、21#、22#楼电梯制作、安装,包工、包料、包验收,含税,含配合费、资料费、安装费、运输费、税费等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费用,为固定总价合同。价格包含设备价格、设备运输包装费、设备安装调试费、验收检测费、税费、土建总包配合费及24个月质保、24个月免费保养,电梯控制柜电缆线及电梯井道里换气,五方通话,监控,电梯IC卡功能(刷卡入户,双面板控制,每户提供4个TC卡卡片,共计1488个IC卡卡片)。本次招标共计20台电梯。
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沁春锦苑项电。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有电梯设备生产、销售和安装的资质;投标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品牌电梯授权经销商或取得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授权证书原件)。
2、在库尔勒设有维保服务机构及安装单位人员,具有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0人以上的维保人员(含社保证明)及安装工程业绩。
3、本次项目需配备现场专职项目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本次电梯安装项目的施工管理(每天工作内容甲方会议,监理会议,现场安全巡视,每天施工进度及计划,直至本次电梯项目验收完毕为止),本次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公司人员,中途不得更换或替换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必须从事电梯行业工程管理人员十年以上有经验人员。
4、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取得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电梯安装安全和电梯维修安装资质证书。
5、投标方必须负责安装调试工作,并提供至少二年免费维修保养期及质保工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从2021年05月18日11时00分到2021年05月24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电梯设备生产、销售和安装的资质复印件、业绩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壹份且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8日11时00分。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