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实康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实康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已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临沂实康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西中环(大山路-涑河南街)、临西九路(双岭路-大山路)、临西十路(双岭路-五号路)、临西十二路(双岭路-大山路)、开源路(启阳路-银雀山路)、庄里路(大山路-董家朱许)、后十街(通达路-后十小区门口)、育才路(临西七路-八路)、银雀山路(通达路-蒙山大道)、清河东路(清北极路路北-路南)、临西八路(双岭路-聚才四路)给水安装工程及其原路面拆除恢复、沟槽开挖回填、管件阀门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
临沂市兰山区。
2.3 工期要求:
日历天数200天。
2.4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部颁发的现行标准及做法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凡具备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以下证件于2021年5月31日下午17:00时前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建造师须携带身份证现场报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C证)、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证明(2021年1月至今,证明需明确到个人,缴费记录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及网上查询不到的均无效。
7)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近年来(2018年5月至今)承揽类似项目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部分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投标报名材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3份工程投标报名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
4.1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日程安排
5.1 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5.2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01日-2021年6月05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上午10:00时,过时作废。
5.4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2日上午10:00时。
六、其他事项
6.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报名费。
6.2 投标报价为招标文件售价。
6.3 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临沂实康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投标文件”。
6.4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6.5 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投标报价,不得撤销或更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6.6 本次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内容和招标要求。
6.7 本次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保证金金额。
6.8 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交投标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6.9 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交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6.10 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交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6.11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向招标人咨询。
6.12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标截止时间。
6.13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6.14 投标人如对本次招标有异议,应向招标人提出。
6.15 本次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