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运河地区城市展览馆周边景观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郑州大运河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1、投标条件
大运河地区城市展览馆周边景观提升工程招标人为郑州大运河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
2.1工程名称:大运河地区城市展览馆周边景观改造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与索徐北路东北角
2.3建设规模:53735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大运河地区城市展览馆周边景观提升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部分。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2.6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有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自2020年7月1日起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被接管、冻结、破产(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其财务状况从成立当年算起;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基层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状态,未以欺诈手段中标,未严重违约(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
3.4.2投标人自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应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建项目负责人);
3.4.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受托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建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结果。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日期之后);
3.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股权变动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许可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每天上午09: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价格:500元/套。
5.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6日9: 30。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