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证券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人:国鑫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入围投标项目。
公开招标
受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委托,本次招标入围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安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已履行审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出入围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安防入围投标。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担保入围招标项目,入围公司数量为三家,入围期限为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具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同页扫描);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同页扫描);
4.提供2021年任一月份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其格式见采购文件)。
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如果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大连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采购活动或成为中标人的资格。
如果在签订采购合同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大连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6.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无保留意见的审计财务报告或其基本银行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始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基本银行出具的原始资信证明扫描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应具有电子及智能化工程的承包资质(扫描件应加盖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和价格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1日,每天9: 30至11: 30,14: 30至16: 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21年6月24日上午9:30;
(3)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上午9:30;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