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高级中学食堂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高级中学。
梅州市梅县区高级中学食堂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梅州市梅县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梅州市梅县高级中学食堂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高级中学学校食堂第三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期:五年
动词 (verb的缩写)采购项目的内容和要求:(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1.采购项目的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一节。
2.投标人应对投标书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的一部分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如果是分公司或有一个以上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机构,必须取得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授权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是新成立的,应提交其成立至2021年4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本招标公告之日起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资信证明未反映基本开户银行账户,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基金相关资料复印件。属于免税或者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4.投标人应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信息记录”上查询的证明(提供两个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其中任何一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票据-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不得同时参与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测试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温馨提示:供应商获得本招标文件并不代表其已满足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结论以投标人招标文件中的资格信息为准。
7.合格供应商应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价格为3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九。开标时间:2021年6月15日15时(北京时间)。
X.本公告期(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