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河南东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部分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6 280
核心提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第一标段:- 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新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 第四标段:- 投标人须是在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新证)。-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

河南东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部分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河南东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河南东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部分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东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部分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内容:河南东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铣刨复浇定点服务商、劳务外包定点服务商、农资工具定点供应商、隧道专业高空作业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预算金额:1180万元。

2.4 服务期限/交货期:

- 第一、二、三标段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第四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 质保期:不少于一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四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 序号标的项目的项目内容入围数量:

- 第一标段:沥青铣刨复浇定点服务商1家。 - 第二标段:劳务外包定点服务商1家。 - 第三标段:农资工具定点供应商3家。 - 第四标段:隧道专业高空作业车1家。

2.7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 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新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3.2 第二标段:

-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新证),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3.3 第三标段:

- 投标人须是在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证书。 -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 第四标段:

- 投标人须是在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新证)。 -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 各标段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新证); - 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报名及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获取文件方式

4.2 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06月04日至2021年06月1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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