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庄村文公广场景观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2024-07-24 150
核心提示:3.5信誉要求:执行法(2016)285号文件《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获取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核对上述证件原件,保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4.1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

韩庄村文宫广场景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修武县七贤镇韩庄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编号:海内PYZB[2021]-039

1、投标条件

本项目韩庄村文宫广场景观建设项目自筹,招标人为修武县七贤镇韩庄村村民委员会。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实力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韩庄村文宫广场景观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墙体和破土工程、绿化工程和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修武县韩庄村。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项自2018年1月1日起完成的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执行法(2016)285号文件《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获取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

3.6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出具自己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4.1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核对上述证件原件,保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日;

4.3投标文件以500元出售,售后不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8日9: 00。

5.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 00。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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