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湖南金瑞食品有限公司于4月8日被湖南省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金瑞公司被给予停产处罚,整改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活动;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公司生产总监孙志勇罚款人民币100万元,上缴国库。
违法事实为:金瑞公司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进货检验,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未记录全部投料,未记录全部半成品检验,未记录全部成品检验。
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力。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他购买了有食品安全风险的“坑”酸菜进行生产。公司生产总监孙志勇在明知“坑”酸菜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且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情况下,与杨合作,将“坑”酸菜原料未经检验投入生产达两年多。非法购买“坑”酸菜原料金额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