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综合税费扶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方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的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 并形成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的指导性内容。 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题]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未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职工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工人数。职工人数和资产总额按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年度季度平均值=年度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始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收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5号)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地方“六税两费”
[享受主题]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可在50%的征税范围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教育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未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职工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工人数。职工人数和资产总额按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年度季度平均值=年度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始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应以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的结果为依据。
新设立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从事国家不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同时满足报告期内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上月末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两个条件。在首次落户前,可按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