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处理感情问题时,用犯罪来报复,用入室盗窃来发泄“嫉妒”,那么你就要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日前,静安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判处王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1年5月,王与同事徐确定恋爱关系,正式开始恋爱。但仅仅过了10天,王从同事口中得知,许不仅结婚了,而且还有了一个孩子。一气之下,王决定找许对质。
见王某已经知道真相,徐某承认了其已婚的事实,但告知王某夫妻感情不和,即将离婚。有了这个承诺,两人继续维持男女关系,但徐并没有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在他们交往的过程中,王某以借电瓶车为名骗取了徐某的钥匙扣,然后找到一名锁匠谎称家里钥匙丢了,要求锁匠复制徐某的四把钥匙,并当场支付现金。就这样,王拿到了徐家的所有钥匙。
2022年2月,王回上海过完年联系徐,想找他,但徐夫妇在老家过年。于是,王用之前偷偷配好的钥匙进入徐某家中,不仅翻遍了房间所有能放东西的地方,还偷走了一部苹果手机、两部安卓手机、一对戒指、两个金挂件、一片金叶、两个结婚证、结婚证复印件、社保卡居住证等证件。盗窃发生后,王还将房间恢复原状。几天后,徐的妻子清点家中财物时,发现家中的戒指、吊坠、项链被盗,遂向警方报案。
在讯问中,王某称自己之所以实施盗窃,是因为在与徐某沟通过程中,徐某称自己从未送过妻子礼物,于是想到徐某家中翻看。转到徐家里的首饰后,她觉得特别气愤,认为家里所有的财产都是徐购买的,这就把一切都拿走了。为了泄愤,她还拿走了他们的结婚证。
案件移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的所作所为并非如她所说是普通夫妻发生争执后发泄情绪,而是事先复制了徐某家的钥匙后实施盗窃,已构成犯罪。
检察官的意见:
在处理情绪问题时,情绪波动需要用合理的方式发泄,情绪受挫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本案中,王某在发现徐某已婚时,应果断结束两人关系,及时止损,而不是继续交往。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遇到感情纠纷,一定要冷静,良好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良药。如果发现另一半不合适,也要果断结束。不要采取极端的方式报复。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可以逃避违法犯罪的后果,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