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店通过免费赠送小礼品、低价或免费旅游、免费采摘水果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多次旅游。在旅游过程中,他们虚假宣传所售产品具有防癌、防肝硬化、改善糖尿病、防老年痴呆症、增强记忆力等功效。通过“营销”的形式,盛某等26名被告人诱骗老年人购买产品,涉案金额320余万元。
近日,南通中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其中,判处被告人盛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他25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不同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单处罚金。
这叫做健康讲座和免费旅游,但实际上是“营销”
盛某是上海某果业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经营天年总公司。2008年以来,盛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指使方某、黄某等人在南通市、常州市、上海市崇明区各区县设立相关保健品公司店、旅游公司店。这些店铺从盛某设立的天年总店领取相关产品,销售后统一将货款交给天年总店。每个店的负责人和业务员根据销量和销售业绩拿到一定比例的提成。
2017年5月前,上述门店组织员工散发传单宣传产品,专门找老人来公司或公司租用的场所上课,用礼品吸引老人到公司参加所谓的健康讲座,通过“推销”推销孢子粉、Lycon、新动力、FDP等产品。
2017年5月起,门店安排员工发放旅游宣传单,以提供小礼品、低价或免费旅游、免费采摘水果等方式吸引老人前往上海、镇江等地,并在旅游过程中以“推销”的形式推销保健品。
这家公司内部分工明确:盛某作为公司负责人,以保健品、“讲师”、“营销”等流程联系上游企业;杨、陆作为主持人,在“销售会”期间进行热烈讨论,介绍“讲师”的所谓“身份”和荣誉,配合业务员为“讲师”营造氛围,通过现场“帮助”客户降低价格、提供更多产品赠品、呼应产品有效果、说服购买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产品。各门店负责联系“讲师”到店内讲课,或根据总公司安排组织老人到总公司、金山公司等地进行旅游“推销”;门店业务员配合主持人和讲师在“销售会”现场推销产品。
一个包治百病的产品,一个现身的“老客户”。
在“营销”的过程中,无论是孢子粉、新动力、莱卡、FDP都有卖,在所谓的“讲师”、“老客户”口中,这些产品似乎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具有抗癌、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升降血压、预防肝硬化、改善糖尿病、预防老年痴呆症等多重功效。为了说服老人,“讲师”们不仅进行了“诺贝尔奖获得者”,甚至还煞有介事地开始了“实验”。
在宣传新动力时,“讲师”姜和安某宣称,该产品是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得主费里德·穆拉德(Ferid Murad)的最终作品。助理讲师陈某在推广莱卡时,对老年人进行了所谓的“一滴血”试验,声称只需一滴血就能诊断老年人的疾病和病因。真的有那么神奇吗?实际上,被测者的身体健康信息是业务员提前为老人登记信息时获得的。在利用这些所谓的“检测结果”骗取老人最初的信任后,“讲师”根据检测指标继续讲解产品功能和服用产品后的疗效,然后销售产品,骗取受害人的信任。
在层层套路下,很多参与“营销”的老年人从半信半疑到深信不疑,误以为产品真的有治疗作用,拿出了“真金白银”,从而掉进保健品诈骗的坑里。
至案发时,被告人盛某以“销售”形式诈骗的涉案金额合计达320余万元,每家店铺、每名被告人涉案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盛某等2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盛某数额巨大,其余25名被告人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均构成诈骗罪。综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以及不同的量刑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盛等部分被告不服,认为涉案保健品均为其公司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均为合格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本案应定性为虚假广告罪,而非诈骗罪,应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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