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金陵会镇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企业残楼拆迁招标公告
1.投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淄博市临淄区金陵会镇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生态修复区企业遗留建筑拆除项目。招标人为淄博市临淄区金陵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淄区金陵会镇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生态修复区企业遗留建筑拆迁;
2.2建设地点:淄博市临淄区金陵会镇;
2.3建设规模:拆除淄博齐昊塑料厂、淄博洪光塑料厂、淄博新阳包装有限公司、淄博新阳包装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的厂房(钢结构)、多层砖混结构、单层砖混结构,清除建筑垃圾。该项目的估算值为124万元。
2.4分标: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确定一个中标人;
2.5招标范围:详见评标报告。
2.6计划工期:2021年7月8日开工,2021年8月6日竣工,总工期3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
3.2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4.1 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8:30 ~ 11:30;13: 30 ~ 17: 00(北京时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B证(以上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价格文件的提交和开标时间:
5.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09: 00。
5.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