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2-009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立信已经连续1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过程中,立信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于2022年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二。拟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中国著名会计师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立,并于1986年重新开业。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娣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长期从事证券服务。在新《证券法》实施前,立信获得了证券期货业务牌照、h股审计资格,并在PCAOB注册。
截至2021年底,立信共有252名合伙人、2276名注册会计师、9697名从业人员和707名注册会计师签署了证券服务审计报告。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为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去年,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费用7.19亿元,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可覆盖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内在与其执业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完整性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人。
㈡项目信息
1.人事信息
(一)项目合伙人签署或审阅了上市公司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姓名:孙凤
(2)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传飞签署或审阅上市公司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姓名:黄传飞
(三)质量控制审核人员签署或审核了上市公司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姓名:陈小津
2.完整性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评审人员近三年内未因执业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监督管理措施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措施和惩戒措施。
3.独立性ˌ自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负责人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独立性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最终的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所需审计师的情况和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1年,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含内部控制验证)。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的表现
本次续聘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评估,并与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本人在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标准,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职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提议,公司2022年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立信已经连续1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过程中,立信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这是我们事先已经认可的。
3.审查已经完成和仍需完成的程序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归档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业绩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明、执业许可证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2-010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1年,浙江润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受绍兴上虞中联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保”)提供的劳务,向浙江华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伟新材”)出售材料,并将该房产出租给绍兴上虞华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小贷”)使用,该房产在绍兴上虞。2022年,公司预计仍与上述公司存在关联交易。
在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敬波、阮家春、徐万福、汝恒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介绍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上虞中联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阮。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日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填埋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和填埋处置(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货运: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凭有效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经营)、蒸汽供应;动物无害化处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固体废物处理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控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2.与公司的关系
中联环保部润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土控股”)为股份制公司。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为润土控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阮家春,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万福为润土控股监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伯平为中联环保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固体废物由中联环保处理。公司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资产良好,履约能力强。
(2)浙江华伟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吴
注册资本:2.59亿元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2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的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和技术推广;工业项目投资;3,4-二氯三氟甲苯、3,4,5-三氯三氟甲苯、4-三氟甲基苯胺、2,4,5-三氯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苯酚、硫酸钠、2,3-二氯甲苯的生产(依法需经审批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生产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
华伟新材料是一家股份制公司。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徐万福先生在过去12个月中担任华伟新材料副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资产良好,履约能力强。
(三)绍兴上虞华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徐万福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镇东商务新区
经营范围:办理各类小额贷款;处理小企业发展、管理和财务咨询服务。
2.与公司的关系
华润小额贷款公司为股份制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万福为华润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绍兴市上虞区润土酒店
1.基本信息
投资人:张爱娟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1日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凭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住宿服务(凭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凭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2.与公司的关系
润土酒店的投资者张爱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直系亲属。
3.履约能力分析
润土酒店依法存在,经营正常,履约能力强。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允。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不及物动词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先批准。
七。参考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2-011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为子公司并控股孙公司
提供担保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在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江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提供1亿元,为江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提供1亿元。为江苏合力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合力瑞”)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为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约克夏控股”)提供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为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约克夏浙江”)提供1.5亿元人民币。为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化工”)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浙江嘉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化工”)1亿元。上述担保金额有效期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如果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孙辈)实际担保后的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持续时间超过决议有效期,则关于上述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将顺延至下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
鉴于上述担保期限已过或担保余额即将到期,考虑到子公司(孙)公司建设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为江苏提供1亿元,为江苏远征提供1亿元,为江苏提供5,000万元,为约克夏控股和浙江提供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000万元的担保金额为瑞华化工2亿元,嘉诚化工1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孙辈)实际担保后的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持续时间超过决议有效期的, 上述一项或多项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将顺延至下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对外担保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明升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亿元。
地址:灌云县临港工业区(烟威港镇)萧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硫酸和发烟硫酸。h酸(h酸单钠盐)、k酸、氯磺酸、对位酯、优质γ酸制造;同时副产芒硝、亚硫酸钠和R盐;非金属矿产品销售(国家限制或禁止销售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江苏明升70%的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明升经审计的总资产50487.75万元,总负债49647.66万元,净资产840.08万元,营业收入5466.55万元,净利润-15681.58万元,资产负债率98。
截至2022年3月31日,江苏明升总资产46379.12万元,总负债45236.96万元,净资产1142.17万元,营业收入5166.99万元,净利润-3212.58万元,资产负债率975.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郑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地址:灌云县临港工业区324省道以西、京九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王海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染料及中间体(含危险化学品:亚硝基硫酸、2-氯-4-硝基苯胺、2,6-二氯-对硝基苯胺、2,4-二硝基苯酚)及硫酸铵制造;经营或代理我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江苏远征100%的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远征经审计总资产55976.4万元,总负债31793.65万元,净资产24182.75万元,营业收入13710.73万元,净利润-7314.11万元,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江苏远征总资产67542.72万元,总负债44177.13万元,净资产23365.58万元,营业收入11898.97万元,净利润-1015.69万元,资产负债率65.4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合力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亿元。
地址:灌云县临港工业区纬二路南
法定代表人:阮阿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加氢还原系列产品、化工中间体系列产品、染料系列产品、分散剂(减水剂)、硫酸、3,4-二氯苯胺、间苯二胺、间苯二酚、对苯二酚、发烟硫酸、1-萘胺、对硝基氯苯、对硝基苯胺、盐酸、氢溴酸、邻硝基氯苯、氨水、氢气、邻苯二胺。化学科技产品的研究;溴酸钠的生产;化工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江苏和李瑞100%的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和李瑞经审计资产总额27305.71万元,负债总额25511.73万元,净资产1793.98万元,营业收入2141.59万元,净利润-6549.10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江苏合力瑞总资产24762.23万元,总负债24036.34万元,净资产725.89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624.87万元,资产负债率97.0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约克郡化学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万美元。
地址:香港葵涌葵昌路18-24号美顺工业大厦7楼C座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
本公司直接持有约克郡化工控股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润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克郡化工控股有限公司3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约克夏控股(合并报表)经审计总资产76,603.24万元,总负债22,393.04万元,净资产54,210.21万元,营业收入97,586.31万元,净利润6,587.35万元,资产负债率292.3%。
截至2022年3月31日,约克夏控股(合并报表)总资产89914.33万元,总负债34806.43万元,净资产55107.91万元,营业收入23885.88万元,净利润1352.95万元,资产负债率38.7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约克郡染色和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阮广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活性染料、分散染料、酸性染料、阳离子染料及助剂(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药品除外);销售自产产品。(生产在车间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约克夏100%的股权,公司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润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3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约克夏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7408.41万元,负债总额为13140.74万元,净资产为54267.68万元,营业收入为84806.06万元,净利润为7251.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4.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浙江约克夏总资产80104.86万元,总负债25065.25万元,净资产55039.61万元,营业收入20971.31万元,净利润1285.44万元,资产负债率31.2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39979美元。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阮家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活性染料,销售自产产品。无仓储设施经营(票据);N,N-二甲基-丙二胺、活性炭、过氧化氢(80%)、乙酸酐、顺丁烯二酸酐[顺式]、邻苯二甲酸酐、三聚氯氰、氢氧化钠、氢氧化锂、氨溶液[10%5%](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贸易批发业。(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特殊管理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瑞华化工75%的股权,马妓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瑞华化工2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润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马妓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瑞华化工经审计的总资产130,451.6万元,总负债16,583.49万元,净资产113,868.11万元,营业收入77,997.65万元,净利润4,716.77万元,资产负债率127.1%。
截至2022年3月31日,瑞华化工总资产158,787.53万元,总负债31,157.41万元,净资产127,630.12万元,营业收入20,796.81万元,净利润396.69万元,资产负债率19.6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浙江嘉诚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313.948万元。
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赵伟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年产硫酸8万吨、保险粉10万吨、发烟硫酸2万吨、二氧化硫5万吨、硫酸二甲酯4万吨、对硝基苯酚120吨、醋酸溶液(20%)1560吨、对苯甲醚5000吨、对硝基苯甲醚6300吨。年回收量:600吨3-氯丙烯和甲醇。(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还原剂7000吨)、木质素15000吨、分散剂10000吨、减水剂10000吨、N,N-二烯丙基-2-甲氧基-5-乙酰氨基苯胺、亚硫酸钠和焦亚硫酸钠;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嘉诚化工100%的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诚化工经审计的总资产61299.51万元,总负债9793.27万元,净资产51506.23万元,营业收入59727.09万元,净利润2578.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截至2022年3月31日,嘉诚化工总资产78720.69万元,总负债26543.07万元,净资产52177.61万元,营业收入20014.29万元,净利润-48.99万元,资产负债率33.7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的担保金额仅为公司能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公司将在担保发生后及时披露。上述担保金额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此期限内签署担保协议文件。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孙辈)实际担保后的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持续时间超过决议有效期的,上述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顺延至下一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动词 (verb的缩写)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批准的担保总额为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16%(以上批准的担保总额于2022年4月26日到期),公司本次批准的担保总额为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16%。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自身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实际余额为4,000万元(公司对其控股孙公司提供的全部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4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不及物动词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经考虑公司子公司的建设和经营需要,结合子公司的经营和信用状况,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核准的担保额度。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合理的担保额度,相关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参考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2-012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
此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购买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类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定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金融机构投资管理其财产或购买相关金融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及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产品和衍生产品交易产品。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单笔投资持续时间超过决议有效期的,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终止之日。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性强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批准的购买额度进行相关理财产品的交易;
3.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受托理财的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的进展情况。如果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评估部负责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审计监督,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事前审计、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每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核;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8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涉及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金融机构投资管理其财产或购买相关金融产品。受托人在正常情况下信用记录、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健全有效。
动词 (verb的缩写)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8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涉及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金融机构投资管理其财产或购买相关金融产品。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良好的流动性,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尤其是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进行相关财务投资。
不及物动词参考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2-013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8亿元进行证券投资。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8亿元投资证券(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间任何时候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类型:投资类型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准则第7号——交易及关联交易》中界定的“证券投资”的投资,包括配售或认购新股、证券回购、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是,下列情形不属于证券投资:
(一)以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2)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10%,且拟持有证券投资三年以上。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投资。
二、本次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充分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其他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投资。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的长期看好,结合公司自身的资金状况、投资经验和投资能力,在确保投资风险合理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各品种投资额度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了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和负责人,以防范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评估部负责对投资进行审计和监督,对投资产品进行事前审计、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每季度末对所有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通过适当的证券投资和理财,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其他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 并且一旦发现或判断出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进行相关投资。
不及物动词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自有资金充裕,内控制度完善。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其他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8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在投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 并且一旦发现或判断出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进行相关投资。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2-014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发金融衍生品
交易公告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管理需要。公司的外贸进出口业务收入已形成一定规模。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锁定外贸销售商品利润和进口原材料成本,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避免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
公司只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可能的信用风险。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种类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仅限于真实需求背景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汇率相关金融衍生产品,主要为远期结售汇。
四。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和期限。
根据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笔交易持续时间超过决议有效期的,决议有效期自动延续至交易终止日。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金融衍生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反映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的相关项目。
不及物动词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为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规避相关风险。
2.公司制定了《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和后续管理,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及拟定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七。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目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可能导致损失的市场风险。
2.内控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因内控机制不完善而引发风险。
3.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
4.履约风险:因金融衍生产品业务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风险。
5.法律风险:由于相关法律的变更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合同可能无法正常执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八。风险管理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公司不以投机和套利为单纯目的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在真实需求的背景下从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汇率相关金融衍生品,以避免汇率波动对经营活动的风险影响。
2.制度建设:公司建立了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及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公司只交易与汇率、利率相关的金融衍生品,考虑交易的商品在市场上应该是通用的、通用的,以保证所有交易到期时的顺利交割。
4.交易对手管理:公司将精心选择信用好、规模大、信息专业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象。公司只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可能的信用风险。
5.负责人:由公司管理者代表、公司财务部、证券部、投资部、审计部、法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报告风险评估的变化,提出可行的紧急止损措施。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控,在开展远期结售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中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进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X.独立董事的意见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以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管控。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XI。参考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2-016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优惠会计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详情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和时间
1.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税[2021]1号,以下简称14号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实施日期间新增的相关业务,按照14号解释进行调整
2.2021年5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优惠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21]9号,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优惠会计处理规定》),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优惠会计处理规定》允许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优惠适用范围。
3.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解释》(财税[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15号解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列报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企业固定资产第15号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类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14号解释和15号解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优惠的会计处理和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所要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解释14号的主要内容。
14号解释主要明确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以及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确定基础发生变化的会计处理。
2.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优惠会计处理的主要内容。
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优惠的适用范围,允许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优惠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由“优惠仅限于2021年6月30日前应付的租赁款”调整为“优惠仅限于2022年6月30日前应付的租赁款”,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3.解释15号的主要内容。
15号解释明确规定,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对母公司和成员单位资金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和披露。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14号解释和15号会计处理及解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优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2440证券简称:润土股份公告编号: 2022-006
首先,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的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前往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认真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将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23,999,9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将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方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染料、印染助剂和化工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年染料总产能近23万吨,其中分散染料11万吨,活性染料10万吨,其他染料近2万吨。染料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国内染料市场处于前两位。
公司的主要纺织染料产品包括分散染料和活性染料。其中,分散染料主要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活性染料主要用于棉纤维及其纺织品的染色和印花。
染料制造业的上游是染料中间体制造业,染料中间体的价格容易受到行业突发事件的影响,导致市场供需失衡,价格剧烈波动。公司通过实施“后向一体化”战略,向上延伸产业链,产业链配套布局成效显著。目前,公司已布局h酸、对位酯、还原剂等关键中间体产能,有效保障了原料供应;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关键中间体的规划、研发力度,确保公司产业链的完整性。
染料制造业的下游是纺织印染业。染料制造业产能相对集中,印染行业产能分散。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1-12月,全国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605.81亿米,同比增长11.76%,两年平均增速6.15%,连续4个月两年平均增速较高。
目前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公司实行非标产品生产与常规产品生产相结合的生产管理模式。在采购上,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原材料供应渠道畅通;公司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原材料市场的供求情况进行采购。当原材料市场的价格水平相对较低时,它会下超过生产需求的订单。在销售方面,公司直接独立向市场销售,通过其业务代表和经销商获得订单。公司为所有业务建立了完整的国内外贸易体系。
2021年,公司共生产染料14.52万吨,同比下降7.01%,销售染料14.76万吨,同比下降9.46%。染料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4.22%。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72亿元,同比增长6.58%;实现营业利润10.45亿元,同比增长13.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6亿元,同比增长6.0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吗?
□是√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总和是否与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和股东
(一)恢复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份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无优先股股东持股。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年度报告批准之日债券的存续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请参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浙江润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阮静波。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