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吉林华翰印务有限公司3号楼防水及外墙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吉林华翰印务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53.6553万元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吉林华翰印务有限公司3号楼防水及外墙装饰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华翰印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
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华翰印务有限公司3号楼防水及外墙装饰工程
2.2 计划投资:536553元;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及规模:吉林华翰印务有限公司3号楼防水及外墙装饰等内容。
2.5 计划工期:40天
2.6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8年-2020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具体要求见3.9。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29日 08 时30分至2021年5月8日17时00分,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一项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单)、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财务审计报告、法人证明文件及被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1000元。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9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10700元的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