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遭遇“试完不用”有多少人会选择维权

   2023-05-09 410
核心提示:叶静瑜有个朋友因为“能力不足”在试用期被辞退,但她最后成功拿到了经济补偿,这并不影响她在国内头部游戏公司找工作。她回忆说,当时她被公司人力资源部叫去谈离职的事,理由是某公司高管觉得她不适合这份工作。。

当劳动者遇到“试了也没用”时

入职第三周的周五,两张离职证明放在了涂琦面前,等待她做出选择。

其中一条写着“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如果涂琦接受,公司会出于“人道主义”原因,多给她4天工资,让她拿一个月的工资。

离职不是图琪的决定。

这个插画师的工作是她辞去家乡美术培训机构的老师,第一次去深圳,希望以后能进入自己喜欢的潮剧行业。

在收到“离职证明”的前两天,正在试用期的涂琦被人力资源部和分管业务的总监告知,她不能胜任现在的岗位,原因有很多,包括工作效率低、插画风格不合适、与同事相处不好等。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将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被公司辞退后,涂琦有权选择劳动仲裁,并向公司要求赔偿。公司也可以通过证明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无需支付任何成本就可以辞退她。

人力资源部告诉涂琦,公司已经收集了证据,将聘请专业律师。同时还表示,只有和平解决矛盾,才不会影响她接下来的工作。涂琦还通过网络咨询了律师,保留了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的录音和截图。在最后一次进入办公室之前,她像往常一样打卡上班。

然而,另一份离职证明让她选择了放弃“维权”。上面说她被解雇是因为能力不足,沟通不畅,工作效率低下。土气看着这些负面评论,很气馁。劳动仲裁期限最长为60天,或者诉讼时间更长。她等不起。她需要当月工资,三天后交1500元房租。同时,她更不敢拿着那张难看的离职证明去找下一份工作。

和涂琦的经历类似,很多求职者在试用期都经历过“试了没用”的情况。

公司安排了两个人帮她算“维权”的成本

几乎没有考虑,那次只持续了三周,就被涂琦从简历里删掉了。

她让自己“最近”的职业经历在今年1月结束,还是家乡培训教师的工作。回想起来,涂琦记得当时她签的插画师劳动合同,注明试用期3个月,比面试沟通多了一个月。人力资源部解释说,公司认为“新人适应慢”。现在,这成了辞退她的理由。

进公司后,涂琦很快就觉得主任对她的工作不满意。先是被抱怨画图太慢,然后工作内容从画全图调整到设计单独的图像。一个基本的线稿至少要画三遍才算基本过关,最多需要修改七八遍。而这些劳动成果还没有得到肯定,主任就会把她的图纸拿给在隔壁桌干了一年的男同事评价,或者直接让她把画好的线条画交给其他同事完成后续的上色。

涂琦回忆,为了得到这份工作,在提交了简历和个人作品后,她还通过文字描述完成了设计形象的专业测试。

在工作中,她很少和身边的同事说话。她曾经偶尔会瞥一眼旁边一个男同事的电脑。在一张即将完成的图纸上,他突然在一个细微的地方停笔,反复挣扎。很快,图琪收到了更多的负面评价,她的笔也越来越犹豫。

仅从简历来看,涂琦的工作经历还是单薄的,凭空还有三个月的差距。她收到的面试通知越来越少。从一开始,她一天安排两次面试,上个月投的简历几乎全部石沉大海。从4月底开始,她就一直在全心准备个人作品,很少看招聘信息。即使看到符合条件的,她也没有勇气投简历。

企业要把一个人从体制中剔除,并不难。

在接受中青报和Zhongqing记者采访时,一位曾经做过活动运营的女生提到,在被辞退之前,公司系统的运营权限已经被锁定。后来,她打算发布的推文陆续被删除,领导突然翻出她两个月前做的一张海报,贴在微信工作群里,找同事找茬——她当时打错了一个字母。

另一个做文案的女生说,她从被炒到收拾东西走人,只用了两个小时。今年春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她在下班前一小时收到了被辞退的消息。那天是她的生日。

她回忆说,当时她被公司人力资源部叫去谈离职的事,理由是某公司高管觉得她不适合这份工作。但她很清楚,在她试用期的两个月里,这位高管从未去过公司,他们之间也没有任何联系。在这两个月的KPI考核表中,管理她的领导给她的分数高于她自我评价。

但最后公司给了她一份“辞职申请”,也就是说她主动辞职了。

家住四川南充的赵一收拾好东西离开办公楼,就想起还有几百元的出差费用没有报销。她搜索了系统,发现自己的工作账号已经被注销了。

她刚丢的站,在成都春熙路街区的国际金融中心大厦。在这里,赵为一家网络名人经纪公司工作了三个星期。她2019年毕业于两所大学的国际贸易专业。这是她的第二份工作,负责更新6个美食社交媒体账号的内容,文案不能重复。

在赵看来,这份工作近乎完美。该公司拥有的网络名人账户粉丝数量最多,达700万。她喜欢自己的工作内容,认为可以在省会城市扎根。她最看重的是,在那栋楼上班的同事,很多都打扮得漂漂亮亮,休息室的吧台可以俯瞰成都全景——她完全被这种理想的“都市白领生活图景”吸引住了。

赵入职时,面试时口头约定的月薪6000元,在合同上白纸黑字变成了2000元。她毫无防备,认为对方的说法“只是为了避税”。她从朋友家搬到公司,买了一面全身镜,去宜家商场选了一把白色的椅子和一盏落地灯,为房间增添气氛。

她还买了人生第一瓶粉底液,为了做那栋楼最精致的彩妆人。在她的期待中,生活会稳步向前。但仅仅过了三个星期,公司人力资源部就拿出了一张她从未见过的绩效考核表,说她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标准,不予转正。

公司提到希望她运营的账号数据大幅提升,单次阅读量过万。但现实情况是,最新账号只有三个粉丝,只有一个超市信息分享获得了上百个赞,其余的喜欢都在个位数到两位数之间,包括赵的个人喜欢。

在“劝离”时,公司安排两个人坐在她对面,“帮助”她计算去劳动仲裁需要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并苦口婆心地劝她主动离职,声称“即使去劳动仲裁,有关部门也不会受理,如果提起法律诉讼,处理周期就是‘年’”。该公司还表示,即使赵胜诉,也最多只能拿到合同约定的每月2000元工资。

她最终决定“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赵被辞退后,对家里人撒了个谎,说因为公司不正规,看不起,还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事实上,她连求职软件都不敢打开。

她甚至怀疑自己被解雇是因为太丑还是穿得太土气,不适合这个群体。后来她通过朋友圈发现,当时被招进公司的10个人,好像只有一个留了下来。

她被辞退已经一年多了。赵偶尔登录用她的手机号码注册的原始操作帐户,看到内容已经更新,但数据没有改变。她盯着“零星几个赞”,安慰自己。“不是我不称职。”

公司不承认和她有劳动关系,但她出现在工作台历上。

吴琳在被辞退前,并未与太平洋证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的九个月里,她没有自己的OA(办公自动化系统)账号,没有工作邮箱,没有办公楼的门禁卡,一次工资也没有拿到。

虽然吴琳入职时已经毕业一年,但在公司管理者眼里,她充其量只是一个来“观摩学习”的实习生。安排给她的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周报、会议纪要或者给来访者倒茶,给同事订蛋糕。

她的“加入”和“离开”都是口头告知,没有任何文件。工作第五个月,她收到了入职流程的通知。在和老板的微信聊天中,她反复询问什么时候办理入职手续,却没有问及一直没有发的工资。对方一再表示,上级领导人“李宗”已经同意她入境。最后一次承诺,正好是她被辞退后的一个月。

随着吴琳未能入职,这份长达9个月的工作被公司否定。他们不承认和吴琳存在劳动关系,甚至说根本没有和她建立劳动关系的想法。这意味着吴琳毕业后有近一年的工作窗口期,这段经历本可以增加她的简历竞争力。

为了让公司承认,她选择了打官司。

在律师的指导下,吴琳收集了所有可能的相关证据,包括最后一天在公司工作站输入密码打开电脑办公室的视频,进入公司第五个月时收到的入职流程通知,以及多次催促老板办理入职手续的聊天记录。她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部门定制的台历,其中一张插图是她和同事参加团建活动的照片。

吴林的律师林在了解事件经过后,认为“本案不存在困难”。吴琳是完全的受害者,她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她不仅能拿回9个月未发的工资,还能得到额外的补偿——这些都是吴琳没有想到的。

离开校园的毕业生在成为企业正式员工之前,法律上可能会经历一段试用期,但现实中可能会有试用期。有些公司认为无法通过面试了解求职者的真实水平,所以会设定一段时间让求职者先开始工作,再考察自己是否适合这个岗位。有的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就设定试用期,最大限度降低用人风险。

赵的这份工作,持续了三周,最后拿到的工资在800元左右,与合同约定的月薪2000元相差甚远。当时她知道前两周试用期比试用期工资低,一天也就几十块钱。

戴亚在她最后一份工作的第一天就被解雇了。面试的时候,对方还夸了她的模拟面试。下班几个小时后,人力资源部微信通知她不用再上班了,直接挂了她的电话,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她气得申请劳动仲裁,对方主动道歉,解释说听到她提到晚上回家要兼职,是“不符合公司要求”的。

然而,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戴亚发现,许多企业在试用期内都拿不到工资。即使是提供带薪试用岗位的企业,在应聘者顺利通过试用岗位后,也只会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

换句话说,如果不通过试用岗,即使公司打出“带薪试用岗”的广告,劳动者也很难收到劳动收入。

现行劳动法没有相关规定对“试用期”现象进行监督和规范。

2018年,记者调查发现,一名中年农民工在试用期内,两年内三次因“不合适”被“押运公司”辞退。在这份报告中,大连一家伴游公司的经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们这个行业门槛低,重新招聘的成本也低。理想情况下,他可以多名“缓刑犯”一起使用,在法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6个月时,直接辞退,省下不少钱。在这份报告中,另一家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至少10个工人中有9个不会要求赔偿”。

一位外语翻译专业的求职者在网上分享了她去年试用期最后三天被辞退的经历。甚至在离职的过程中,公司还在给她分配新的翻译任务。鉴于她的职位,这家公司在她入职前后一直在持续发布招聘信息,从未间断。

林从事劳动法诉讼近10年,互联网行业的几个当事人都遇到过类似的经历:应聘公司,开发新的软件,或者软件功能。因为公司前期不确定项目的成功率,找到投资人后,公司会单独开辟一个部门,从高管到基础员工,都是新人。在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一旦项目进展不顺利或者达不到投资人的预期,整个项目团队就会解散。

林算后发现这个方法不明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在他的理解中,六个月试用期满前辞退工人,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最多能省一个月多一点的工资。但是一旦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申诉,就要还一个月的工资。“(企业)不值得为这点工资差折腾。”

但在实践中,有些人并不知道试用期被辞退可以获得赔偿,很多人会被“主动辞职”。

她知道她会赢。

叶靖宇想象着,她会在仲裁庭上和前公司的两个人发生口水战。

现实情况是对方指责她隐瞒身体状况。叶靖宇还没来得及说出事先准备好的反驳,仲裁员就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们。“这根本不是争议的焦点。”

在与公司两次调解失败后,叶靖宇的诉求仍然是要求辞退经济补偿。公司认为在试用期内解雇她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在仲裁庭前的最后一次调解中,HR最终答应给她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并代表公司向她道歉。

叶静瑜回忆,当初,她是出于愤怒才坚持维权的。她在游戏行业工作了11年,2021年初被熟人“挖走”,策划了一款用户数千万的游戏二代。这一次,是她突破原著瓶颈的尝试,希望并邀请她的创始人创作下一款爆款游戏。然而,她入职不到一周,在公司老板和财务部门开会后的第二天,整个游戏项目被要求解散,公司辞退了项目中的所有人。

在这一行干久了,她见过整个分公司因为一个游戏项目的失败而解散。她还有一款策划了半年,运营了四年的游戏,最后慢慢退出了市场。

游戏上线前,叶靖宇和团队一般会做一个试玩版,在市场上发布。如果游戏收入达不到预期,就直接放弃。

及时止损是公司和个人都会做出的选择。她不能理解的是,这个项目刚开工一个多月,还只是在筹备阶段,怎么会放弃?

当初挖她过来的熟人老板并不打算给她试用期辞退补偿,而是出于后悔请她吃饭。叶静瑜拒绝签任何文件,人力资源部也不管她的态度。就让她去劳动仲裁吧。直到走出小小的调解法庭,她也不再反对代表公司前来参与庭前调解的人员。对方说,没想到她能坚持到这一步。

叶靖宇从头到尾都知道自己会赢。

在她的职业生涯中,她曾经三次作为解雇试用期员工的人坐在他们的对面。有一个比她工作10多年的缓刑犯。当她得知这个消息时,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情绪。在她离开之前,她礼貌地与她的老板和同事互致问候,并简短地道别。

还有一次,她巧妙地看着人事,希望员工能以对方没有达到预期为由,主动申请辞职。作为回报,该公司表示,在对他后来的工作进行背景调查时,不会提及这些缺点。求职者伤心的同时,也为自己耽误了公司的工作感到惋惜。

当时叶靖宇就坐在旁边,看着他没有得到应得的赔偿,就这样走开了,有点惋惜。后来,她成了被辞退的人,觉得这是当时的“报应”。

她只遇到过一个小伙子,平时对工作要求没有怨言。被解雇时,她生气地问:“我给公司带来什么损害了吗?”“你有证据吗?”。她看着,人事很快答应了对方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事后HR和她悄悄提到,即使这种情况导致仲裁,对方也一定会赢。还不如直接补偿他,减少公司其他成本。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并不容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制定详细的用工条件,并达成共识。比如销售行业常用的绩效考核指标,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能力考虑是否接受试用期的考验,公司也可以根据数据考虑是否留下。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能明确量化工作内容。

叶静瑜有个朋友因为“能力不足”在试用期被辞退,但她最后成功拿到了经济补偿,这并不影响她在国内头部游戏公司找工作。

叶靖宇去了两次仲裁中心,分别填了两份材料,一共经历了一个小时的庭前调解,加起来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成本。她每月领取28000元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当时一起被辞退的同事在签订劳动终止合同后被要求签署免责声明,失去了劳动仲裁胜诉的机会。

吴琳和公司的纠纷真的对簿公堂了。

她劳动仲裁胜诉后,没有等到执行。公司拒绝赔偿,选择上诉。一旦启动法律程序,吴林与太平洋证券公司之间的审判结果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与劳动仲裁结果一致,在一审判决中,法院确认吴琳与公司存在九个月的劳动关系,要求公司赔偿她近20万元,包括未发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2万元——她两个月的工资。

因为没有签合同,月薪数额成为吴林和公司多次试图调解的焦点。最后,法院以吴林陈述的每月工资1万元为标准,因为公司无法证明他们约定了其他工资数额。

让吴林和林没想到的是,这份一审判决书还一度在微博中被搜索到。起初,他们还联系了一些直接刊登判决书截图、删稿、或者屏蔽吴琳名字的媒体。但是分享的人太多了,她的个人信息已经在网上曝光了。

到这个结果的时候,吴琳已经离职两年了。林后来听说她离开了这个行业。

(文中除林外,所有受访者均为化名。)

中青报王忠清见习记者龚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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