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资刚接手就踩雷?葡萄酒企威龙股份或因违规担保案重回“ST”

   2023-05-09 670
核心提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作为原告,起诉卫龙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兴隆葡萄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兴隆合作社”)及卫龙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王振海,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三被告签订的以物抵债三方协议。11月4日晚间,卫龙公司在回复上交所关于诉讼事项。

在连续三年净利润亏损后,卫龙(603779。SH),一家刚刚被地方国资溢价收购的葡萄酒上市公司,面临重回“st”的风险。

11月4日晚间,卫龙公司在回复上交所关于诉讼事项的问询时表示,若法院判决解除以物抵债三方协议,原控股股东的违规担保也将以以物抵债方式予以撤销。同时,前期以实物抵债的葡萄园也存在被收回的风险,公司股份可能再次受到其他风险警示。

一周前,卫龙股份披露民事起诉状,称公司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作为原告,起诉卫龙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兴隆葡萄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兴隆合作社”)及卫龙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王振海,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三被告签订的以物抵债三方协议。

起诉状称,烟台银行龙口支行于2018年11月向兴隆合作社提供贷款,贷款本金1亿元。双方发生借款纠纷,经烟台中院和山东高院审理,最终原告胜诉。

但此后,兴隆合作社与卫龙有限公司、王振海签订了以物抵债三方协议,以兴隆合作社持有的3195.05亩葡萄园偿还卫龙有限公司“非法担保”造成的损失。该协议经卫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1年4月23日生效。原告烟台银行龙口支行认为,“上述三方协议影响了其债权的实现”。

据界面新闻报道,上述三方债转股协议的签署,还应该从卫龙前控股股东王振海案说起。2019年,王振海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为兴隆合作社、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龙口东一酒类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据悉,担保贷款本金总额为2.51亿元,其中兴隆合作社(烟台银行龙口支行)1亿元,东易销售(烟台银行龙口支行)1700万元,酿酒公司(烟台银行龙口支行)5000万元,酿酒公司(华夏银行龙口支行)4978万元。此外,部分违规担保尚未进入诉讼程序,该部分违规担保的总损失已全额计提,共计3390万元。

因违反“公司因非经营原因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的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30日内无法解决”的规定,卫龙股份自2019年11月25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卫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ST卫龙”。

为化解危机,避免公司因违规担保遭受损失,同时由于王振海个人为兴隆合作社提供了担保责任,兴隆合作社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自愿代王振海偿还公司因违规担保应承担或可能承担的损失。于是在2021年4月7日,三方签署了上述三方以物抵债协议,并经卫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卫龙曾说“上述违反保证的问题已经解决”。

鉴于已解除其他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上交所于2021年8月6日同意解除其他风险警示,卫龙股票成功“摘帽”。

现在,随着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的投诉,情况又发生了变化。如果法院判决取消以物抵债的三方协议,卫龙股票将面临再次被ST的风险。卫龙股份表示,由于案件尚未开审,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对此,上交所要求卫龙说明此前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相关诉讼风险的情况。

卫龙股份坚称兴隆合作社已向上市公司出具书面承诺,上述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相关资产交割不存在障碍,不存在相关诉讼风险。如因上市公司原因导致上述葡萄园无法交付至上市公司名下,合作社将承担不交付的损失和后果。

界面新闻注意到,根据坤信国际资产评估(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一份关于兴隆合作社的资产评估报告,“卫龙有限公司清偿资产中涉及的兴隆合作社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的市场价值为8,775万元”。兴隆合作社承诺,公司抵押、质押、担保、诉讼及其他或有负债等重大事项已在《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中充分披露,不存在任何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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