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6时30分,随着“万鑫玻璃现在强制腾退”指令的下达,历时两个多月的万鑫玻璃执行案在金寨县姜店法院终于打响了最后的收费战。
金寨汇金投资公司申请执行安徽万鑫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经金寨县法院姜店法庭审理,判决万鑫玻璃制品公司立即腾空交付金寨汇金投资公司租赁房屋,并支付拖欠房屋租赁费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汇金投资公司向江店法院申请执行,但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万鑫玻璃停产近一年,成为“僵尸企业”,法定代表人何某因拖欠工人工资无法与公安网上联系。公司除了厂房内的机器设备,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处置受到欠薪工人的阻挠;万鑫玻璃制品公司, 有限公司长期占用金寨现代工业园区国有厂房,拒不腾退,导致该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无法按时进驻,影响了县域经济的正常发展。
金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政法委要求切实解决万鑫玻璃案件带来的信访、招商等问题。江店法院通过走访、协调、专题讨论、组织调解等方式化解了执行中的所有矛盾。一是配合公安、人力资源等部门,对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进行刑事立案,并对其进行网上追逃,给其以震慑,让讨薪劳动者看到希望,促使何某联系亲友配合执行,解决善后事宜;其次,联系万鑫玻璃设备供应商,经过多次协商, 厂家最终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回购机器设备,最大限度地将废旧设备做成现成的案例,使维权工人的工资得到保障,同时结清了万鑫玻璃的大量外债,为企业盘活提供了条件;再次,组织精干力量迅速腾空万鑫玻璃占用的厂房,为金寨工业园新的招商引资企业按时进驻提供土地保障。
两天来,姜店法院干警不畏高温,现场组织撤退,确保安全,最终成功执行了这起重大执行难案件。合法、稳定、有序的办案,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