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玉)近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16年卫生纸、卫生纸、湿巾等三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13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沈阳恒博源纸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
据悉,卫生纸的监督抽查依据GB15979-2002《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20808-2011《卫生纸》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产品的菌落总数、致病性化脓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大肠菌群、真菌菌落、迁移性荧光增白剂进行了测定。
共抽查了19家纸巾生产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其中,14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合格,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75%。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纵向湿抗拉强度项目不合格。
纵向湿抗张强度是衡量生活用纸湿强度的一个指标。消费者使用湿抗张强度低的纸巾擦拭时,遇到液体容易破碎或碎裂,影响使用。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购买很少或不添加湿强剂的原纸作为生产生活用纸的原料。
卫生纸产品不合格涉及的5家企业分别是:沈阳恒博源纸业有限公司、沈阳展春工贸有限公司、锦州泰和东东餐巾纸加工部、辽宁和合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龙首纸品厂。
根据GB/T20810-2006《卫生纸(含卫生纸)》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产品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侧向吸液高度、柔软度、抗张指数、尘埃度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共抽查了32家卫生纸生产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其中,25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产品合格,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82.5%。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柔软度项目不合格,会影响卫生纸的舒适性。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原纸质量把关不严;第二,企业的起皱工艺不合理。
卫生纸产品不合格涉及的7家企业分别是:沈阳市铁西区祥源纸品厂、海城市向塘区鑫鸿发纸品厂、辽宁银河纸业制造有限公司、铁岭市华阳纸业有限公司、铁岭市清河区汇鑫纸业、铁岭市清河区瑞祥纸品加工厂、辽宁广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根据GB/T15979-2002《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27728-2011《湿巾》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产品的菌落总数、致病性化脓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液体含量、侧向抗败血菌进行了测定。
共抽查了12家湿巾生产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其中,11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产品合格,1批次不合格,即沈阳何润轻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儿保湿湿巾,合格率为96%。。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包装密封项目不合格,容易导致产品脱水缓慢,影响使用。同时,外界微生物容易进入,污染湿巾。主要原因有:一是产品包装时,热封的温度、压力、速度、有效面积等工艺参数控制不当;二是塑封韧性差,导致包装密封效果不理想。
辽宁省质监局表示,抽样后的处理将由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