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左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食用农产品等两类食品64批次进行了抽样检验,合格样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抽样检验的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共抽检6批次饮料,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食用农产品5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
(一)龙州县龙州镇综合商场一楼海鲜酒家黄销售的“花甲田螺”样品,氯霉素检出值为208.17μg/kg(购买日期:2017年8月17日),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二)龙州县龙州镇综合商场一楼海鲜酒家黄销售的“对虾”样品(购买日期:2017年8月17日),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12.06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三)萍乡市乐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样品(购买日期:2017年8月8日),检出值为0.62mg/kg,比标准值(不超过0.02mg/kg)高出30倍。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凭祥市石霞镇农贸市场黄财智店销售的“芝麻田螺”样品(进货日期:2017年8月9日)氯霉素检出值为24.07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上述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食品抽样调查。
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由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崇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