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滁州市工商局获悉,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转企改制的实施意见》,推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包括税收支持、资金扶持、准入便利等11项政策,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3500户个体工商户转企改制。
2020年,3500户实现“一对一企业”
截至今年8月,全市有个体工商户17.9万户。
为增强民营经济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经营规模,引导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型,滁州市出台了《意见》。按照谁登记、谁建库、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将建立已转制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到2020年底实现3500户个体工商户转制为企业的目标。
“个体改造”后对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有什么好处?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具有一定规模、行业特色显著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履约信誉和融资能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助于全面提升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和限制个体工商户的行业很多。“一企一改”后,可以进入特定的业务领域,有助于拓展业务领域; 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要承担无限责任。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
“一个企业”可享受11项优惠政策。
根据《意见》,“个体企业”将享受税费支持、金融支持、便捷准入等11项优惠政策。
在税费支持方面,“转企”后三年内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所得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底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一企转一企”后,被认定为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照权限报经批准后,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转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保留小规模纳税人资格; 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所在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对个体经营期间变更企业的纳税人取得的固定资产,应根据评估报告确定价值,并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在财政支持方面,对“企业对企业”企业转制之日起3年内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奖励;每个县市政府成功将一户转化为企业,给予所在乡镇、街道、园区5000元奖励;企业需要聘请会计机构记账的,通过委托第三方会计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三年会计服务,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实施“企对企”企业优先纳入市县相关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支持范围,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在这项工作中,工商部门将开通绿色通道,简化“个体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前置程序,实行便捷准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