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3月3日讯近日,()获悉,青岛连洁志祥商贸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煤炭被青岛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2018年12月29日,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将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一份检验报告移送至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报告确认,2018年11月7日在莱西市深圳南路煤炭交易市场青岛连洁志祥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阳泉无烟煤不合格。
青岛连洁志祥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煤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针对其行为,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销售,罚款196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
为了了解此事的具体情况,王新曾致电青岛连洁志祥商贸有限公司了解,其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属实。当时这一批产品不是很多公司购买的,抽检时有一项判定不合格。“现在我们已经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