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微博中有网友爆料铜陵十五中东校区防性侵教学内容,称相关材料将被害人被性侵的原因归结为被害人“胆大妄为”,使其处于危险之中,并认为“抽烟喝酒的女性更容易被强奸”。相关内容曝光并得到证实后,引发了部分网友的热议。(本报5月28日)
平心而论,面对当前校园性侵案件高发的情况,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确实有必要集中力量编写专门教材,教育学生尤其是女生提高警惕,增强自救能力。但坦率地说,这本自制的防性侵教材呈现给普通大众的内容还是很不科学的。
众所周知,被害人的性侵行为与犯罪分子的心理阴暗、生理异常、任性有着直接而密切的关系,将被害人的一些习惯性行为归结为性侵的原因是不恰当的。按照这本教材的所谓逻辑,如果受害者胆小怕事,不抽烟不喝酒,就可以减少甚至避免性侵。如此“大胆”的预设,就刑法和现实而言,只能是一厢情愿或“严重扯淡”。
而且防性侵的对象是那些不法分子,不是普通女性。胆大胆小是正常的性格,因人而异。抽烟喝酒也是一种普遍的生活习惯。很容易让人产生一些错觉,认为女性的豪爽、抽烟喝酒和性侵有联系。出版反性侵教材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以安全为名束缚女性手脚,培养所谓的“好女人”还是为了防范恶性犯罪分子?
从现实情况来看,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是防止性侵教材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虽然《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明确学校要在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甚至提出“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为中小学开展性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令人遗憾的是,仍然缺乏一个专门的目标教育大纲。于是,学校性教育和反性侵教材五花八门,争议不断。
此前媒体报道杭州萧山一位妈妈吐槽学校发了一本《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小学的性教育书籍规模有这么大吗?这位家长还在网上曝光了相关图片,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西方发达国家,性教育是必修课,受到国家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比如,英国法律规定,儿童的性教育必须从5岁开始强制。北欧国家瑞典从1942年开始对7岁以上的儿童进行性教育。自1970年代初以来,芬兰通过立法将性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新加坡在2004年制定了系统的性教育计划,随后推出了三个系列的教材。这些受法律保障的性教育教科书的实际作用不可低估。
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和现代法治国家,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性教育和防性侵教育,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和具有可操作性,避免重蹈“抽烟喝酒的女性更容易被强奸”的覆辙,把孩子带到一个更加安全、美好的未来。(欧阳晨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