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年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登记的通知
2018年11月27日,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对青海年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19年5月17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惠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2014年至2017年,青海年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15号(后更名为青海国际礼品城)二至二十层商铺、小公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目前受害者500余人,非法吸收1亿余元,涉案资金特别巨大。
为依法维护被害人利益,加快办案进度,尽快立案侦查。特此通知,本案所有受害人务必于2019年7月30日前到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请携带报案材料、身份证、已签订的合同、协议、收据、返利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本通告发布后,如无不可抗力,本人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告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9号3楼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
刘警官,那个警官
电话
09718256355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
2019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