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洋)9月29日晚间,西北啤酒生产商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兰州黄河”)发布公告称,其间接控股股东甘肃鑫盛工贸有限公司(简称“鑫盛工贸”)决定在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延长公司经营期限。根据兰州黄河在公告中表达的信息,如果鑫盛工贸的经营期限不能延长,将导致兰州黄河股价剧烈波动等一系列恶性连锁反应。
所以这个结果也算是兰州黄河稳定股价的好消息。
控股股东经营期限延长。
兰州黄河公告显示,9月29日,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甘肃鑫盛工贸有限公司通知:
2019年9月27日,鑫盛工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讨论了其董事会提出的经营期限届满后延长经营期限的议案。经持有鑫盛工贸54.05%股份的6名自然人股东同意,达成延长公司经营期限的决议。
据了解,鑫盛工贸是一家股权投资企业。现控股4家,参股3家,涉及制造、物流、仓储、汽车销售、物业管理。
兰州黄河表示,如果鑫盛工贸的经营期限不能延长,必将引发其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及其间接控股公司的一系列恶性连锁反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势必对间接控制的兰州黄河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兰州黄河股价剧烈波动,严重损害兰州黄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出席会议股东讨论,鑫盛工贸法定代表人杨世江先生代表鑫盛工贸向湖南钰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湖南钰诚”)正式提出回购要约,持股45.95%的湖南钰诚对该方案投了反对票,湖南钰诚明确表示不接受。
与两位股东发生诉讼纠纷
天眼查资料显示,兰州黄河的大股东为兰州黄河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1.50%,兰州黄河鑫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鑫盛工贸,持股50.7%。湖南禹城还持有兰州黄河6.9%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兰州黄河与鑫盛投资、湖南钰诚仍在诉讼中。2017年12月,兰州黄河下属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简称“黄河集团”)将湖南禹城、湖南鑫源(兰州黄河股东)告上法庭,鑫盛工贸、鑫盛投资也被作为第三人起诉。
黄河集团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请求回购被告持有的专项债权及鑫盛投资、鑫盛工贸的股权。
2019年1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黄河集团的诉讼请求。黄河集团不服判决,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目前,案件没有结果。
今年6月,深交所也对兰州黄河进行了问询。兰州黄河回应称,这些诉讼的起因是2016年5月湖南钰诚牵头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失败后,湖南钰诚对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决策层不满,处处掣肘。这些诉讼与公司的正常管理和经营没有直接关系。
兰州黄河“不务正业”
作为当年的“西北啤酒大王”,兰州黄河于1999年登陆a股,成为全国第二家啤酒上市公司,旗下品牌黄河啤酒一度占据甘肃75%的市场。但登陆a股后业绩并没有快速发展。2010年,兰州黄河成为“股市大军”中的一员。
从2010年开始,兰州黄河制定了《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之后投身股市。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8年,兰州黄河在股票市场的总投资收益为1.53亿元。
根据兰州黄河最新的2019年半年报,其今年上半年营收2.52亿元,同比下滑10.46%;净利润2270.35万元,2018年同期为-3158.80万元,同比增长171.87%,实现扭亏为盈。但净利润的大幅增长并非来自其主营业务,而主要得益于其证券投资收益。兰州黄河在2019年半年报中表示,扭亏为盈主要是由于2019年以来a股市场持续回暖,其证券投资账面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区域性啤酒企业,兰州黄河现在企业内部不和谐,导致管理混乱,主营业务不景气。其规模并不大,内外交困导致其业绩陷入低迷。目前看不到其性能有任何提升。
关键词:兰州黄河业绩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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