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开曝光2019年全省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监督。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曝光的案件涉及近20家单位。这些单位除了被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外,还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最高行政处罚金额为285万元。此外,一些案件被移交给公共交通部门。
1.南京华安制药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
3月14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南京华安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实验室在使用中,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验收手续,未向环保部门单独申报危险废物。3月27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对该公司的查封决定书,查封了其电源控制柜和药品储存柜。6月24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罚款37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罚款6.4万元。
二。诺曼科(南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
3月21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诺曼科(南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打渣车间正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碱液经pH值测试呈中性。约1.5吨固体滤渣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6月11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35.7万元。
3.宜兴市万某某、楚某某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4月29日,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在伊稀高速与104国道交叉口东北侧发现一批露天堆放的废弃物,总重量约35吨。地上有红褐色的水,现场有明显的刺鼻气味。经鉴定,这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经查,这批危险废物系万某某、楚某某丢弃。5月15日,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6月22日,经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宜兴市公安局批准逮捕万某某、楚某某。
四、联茂(无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3月18日,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对联茂(无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总排放废水COD为3790 mg/L(超标6.6倍)。4月30日,无锡锡山生态环境局下达了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5月31日,无锡锡山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罚款50万元。
5.江苏大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3月22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大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2号烧结机尾部处理设施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为38.4mg/m3(超标1.3倍)。3月28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6月19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30万元。
六、徐州中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3月26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徐州中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化工废气净化塔有组织出口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平均值为82.4mg/m3(超标1.7倍),苯平均值为65.5mg/m3(超标10.9倍)。4月1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6月24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55万元。
七、常州永强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
3月29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永强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从事染料匀染剂、柔软剂、乳化剂、润湿剂、粘合剂、涂料及甲醇、酒精分装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未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即投入生产。5月14日,常州武进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64万元,责令其三个月内完成工程验收,对建设项目负责人罚款10万元。
八。乐易特化工(常州)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
1月31日以来,常州市新北生态环境局多次对乐易特化工(常州)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将焚烧炉温度显示零点温度提高500℃左右,生产时温控显示面板显示温度为1100℃左右,实际焚烧温度仅为600℃至700℃。2月22日,常州新北生态环境局下达查封决定书,对该公司车间内的反应釜及其配套柜进行查封。5月20日,常州新北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7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九、昆山明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
5月10日,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对昆山明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电脑手机摄像头防护镜、手机摄像头显示面板项目未经环保验收已扩建,擅自拆除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排放废水的pH值为9.58。5月14日,苏州昆山生态环境局下达查封决定,查封其生产设备。6月20日,苏州昆山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84万元,对法定代表人罚款5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X.苏州圣美特压铸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12日,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对苏州圣美特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熔化保温、压铸工段正在生产,工段上方废气收集管道及喷淋塔两侧与炉子、压铸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的管道已拆除,喷水塔未运行。5月7日,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Xi。江苏银河化轻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秘密管理案。
5月28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对江苏银河化轻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停运,未经处理的废水擅自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外部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排放废水的COD为6970 mg/L(超标68.7倍)。6月28日,南通如东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罚款41.6万元。7月23日,南通如东生态环境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十二、灌云县荣成大米厂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4月22日,原灌云县环保局在对灌云县荣成大米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于2019年1月、3月、4月13日、4月22日用油罐车向新沂河倾倒11车约39.5吨污水和焦油的黑色半固体混合物。经鉴定,该黑色半固体混合物为危险废物。5月22日,原灌云县环保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6月19日,灌云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检察院起诉。
13.盱眙县的李涉嫌环境污染。
5月9日,淮安盱眙生态环境局发现一辆危险品运输罐车(驾驶员李某)通过软管将罐车内不明液体排入淮河。监测结果显示,排放液体pH值小于2,罐车倾倒腐蚀性危险废物。5月10日,淮安盱眙生态环境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6月17日,经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盱眙县公安局对李执行逮捕。
十四。盐城市兴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
2月14日,原亭湖区环保局对盐城市兴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信阳经济区百合国际IP文创产业小镇”110kV、220kV线路搬迁改造项目。2月14日,原亭湖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停止施工的决定。3月1日,原亭湖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165万元。
十五、江苏丰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
5月24日,原射阳县环保局对江苏丰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废水COD为1650 mg/L(超标2.3倍),悬浮物为4020mg/L(超标9倍),总磷为25mg/L(超标2.1倍)。同时设置赤霉素GA4+7车间进出口收集桶,废气6月29日,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罚款30万元。
十六、宝应县益康中西医结合医院环境污染案
4月11日,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对宝应益康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加药泵电路板损坏,曝气装置未开启,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异常运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4月17日,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6月10日,扬州宝应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8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十七、丹阳朝阳气瓶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
4月23日,镇江市丹阳市生态环境局对丹阳朝阳气瓶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停运,废水通过厂区东北墙外的光伏管排至厂外水沟,最终排入香草河支流。监测结果显示,厂区东北角围墙外排污口废水pH值为12.1。4月28日,镇江丹阳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7月26日,镇江丹阳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4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十八、台州北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
3月28日,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对泰州北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冶炼车间精炼电弧炉正在运行,配套布袋除尘设施停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4月30日,泰州海陵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15万元。7月18日,泰州海陵生态环境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十九。丰益春谷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按日罚款案。
2018年7月2日,原泰州市环保局对丰益春谷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5号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为389mg/m3(超标2.2倍)。2018年7月12日,原台州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2018年7月31日,原台州市环保局进行了复查。监测结果显示,5号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为237mg/m3(超标1倍)。2018年11月22日,原台州市环保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违法排放废气行为处以15万元罚款。2019年1月30日,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8年7月13日至31日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废气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总额285万元。
二十、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污水案。
5月15日,宿豫区环境监测站对宿迁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放废水中氨氮为7.92mg/L(超标1.6倍)。5月28日,原宿豫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50万元,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超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