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川青干物流园户外广告项目竞争性咨询公告
招标人:汶川川庆赣高原物流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汶川县川青干物流园户外广告项目竞争性咨询公告
受汶川川青干高原物流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汶川川青干物流园户外广告项目,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
2.采购项目名称:汶川县川青干物流园户外广告项目。
3.采购方:汶川县川青干高原物流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财务状况
预算金额:994,391.43元
三。采购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宣传园区,营造川青甘高原物流产业园开园氛围,需要在园区冷链中心上方安装户外广告牌。(具体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四、供应商邀请法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将以公告形式在互联网上发布。
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明确供应商的具体条件:无。
8.不允许该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6.禁止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名单-
2.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督、测试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在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写咨询文件的过程中,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咨询和论证。供应商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是否成为供应商资质条件、技术服务业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咨询文件中规定的,应视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标准化准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也是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有关联关系,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咨询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咨询文件购买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价格: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可转让)。
在获取咨询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当场提交以下材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需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如果供应商是自然人,只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即可。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0时(北京时间)。
9.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迟交、密封和贴错标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本次购买不接受邮寄的回复文件。
X.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10日10: 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