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大型机动车科目二考试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人:钦州市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州市大型机动车科目二考试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钦州市大型机动车科目二考试改造项目
二、竞标内容:钦州市大型机动车科目二考试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质量:合格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拟投入其它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1日止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七、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供应商应于2021年5月24日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谈判时间:2021年5月24日9时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工作人员另行通知。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者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