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武宣县金鸡乡岑山猪场二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招标项目

   2025-07-26 00
核心提示:招标:来宾市武宣县金鸡乡岑山猪场二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招标人:广西桂垦新黔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4.2 获取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文件:⑴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亲自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报名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招标:来宾市武宣县金鸡乡岑山猪场二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工程

招标人:广西桂垦新黔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岑山猪场二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武宣县金鸡乡黔江农场十分场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岑山猪场二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安装工程。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工期要求:129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未开工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没有不良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文件:

⑴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亲自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报名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⑵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3时30分。

联系人: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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