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日喀则市江孜县日兴乡扎达村、卡乌村招标公告。
招标人:江孜县人民政府
招标公告
一、投标条件
日喀则市江孜县日兴乡扎达村、卡吾村2021年建设项目已获蒋发改项目[2021]65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江孜县人民政府。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和建设规模:
人工造林面积716.4亩。(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及落实:国家投资-资本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江孜县;
2.5计划工期:15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区外企业须提供区外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登记证;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能满足本工程的技术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员,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为园林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上午10: 00至13: 00,下午15: 30至18: 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实,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3)从事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名成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劳务工)需提供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5)最近三年(2018年至今)类似业绩
(六)区外企业应当提供区外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登记证。
动词 (verb的缩写)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0: 00。招标项目的开标将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
5.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并提交本人身份证,身份信息由监管部门核实。
5.4招标项目的开标将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