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地方镇政府综合管理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平邑县当地镇人民政府。
平邑县地方镇政府综合管理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一、购买方:平邑县当地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平邑县地方镇政府综合管理中心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标段划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和信用山东()网站公布为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
不及物动词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2日8时30分至2021年5月14日17时。
2.方式: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平邑县地方镇政府综合管理中心工程资质信息”)领取招标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
(4)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筑学专业二级及以上)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提供的文件与单位名称不符的无效。
3.价格: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公告期: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4日。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1年5月25日9: 00至2021年5月25日9: 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
1.时间:2021年5月25日9: 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