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湘西鹤盛工控安全、应用系统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条件: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打叶复烤生产线集中控制系统、协同办公系统、设备管理系统的信息网络安全建设。
2.2实施地点: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3工期:10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因招标人原因除外,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日期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并附被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信用要求: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网站查询截图)。
3.8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内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3.9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或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9时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社保证明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RMB:25000.00元)。
6.2缴纳时间:2021年6月21日17时0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6.4投标保证金账户: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工
附:项目背景及工作内容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