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神州鹿苑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招标人:东丰县祥鹿鹿业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东丰县祥鹿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东丰县神州鹿苑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招标范围:详细规划。
2.4 招标预算:450万元。
2.6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80日内完成。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附“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7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