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烟厂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烟厂更新换热系统换热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烟厂更新换热系统换热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5万元,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烟厂更新换热系统换热器项目。
2.供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
3.施工工期:1个月。
4.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烟厂。
5.招标范围:更新现有换热系统换热器及相应管线,并完成配套拆除、设计安装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5万元(含增值税);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下列任一资质:
a.压力容器1级; b.压力管道GC1级; c.锅炉2级(含2级)以上。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18年5月1日起)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2020年10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除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获取方式。
2.获取文件时,招标代理将对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至6项内容,在相关网站和渠道进行查询,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获取文件资格。
3.获取文件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未办理获取文件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人资料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1年6月18日09时30分
六、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