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乡镇雍陌工业园电梯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2021ZB0012 项目名称:中山市三乡镇雍陌工业园电梯工程项目(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第十、第十一股份经济厂房一、厂房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中山市三乡镇雍陌工业园电梯工程项目(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第十、第十一股份经济厂房一、厂房二) 2. 标的数量:8台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项目内容:中山市三乡镇雍陌工业园电梯工程项目(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第十、第十一股份经济厂房一、厂房二)(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项目属性:货物类 4.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60天(含节假日、雨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合格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履行合同的记录; 提供缴纳合同履行期限前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复印件。
(5)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磋商时间
2021年5月28日09时00分。
五、开启时间
2021年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磋商保证金为12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出并到达指定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