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搬家服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项目名称: 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搬家服务单位采购
2. 项目编号: GZZC-2021ZC-4-0563
3. 项目联系人: --4
4. 项目联系电话: --5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采购服务情况:
(1) 采购主要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 采购预算: 项目采购预算包干价120万元整,结算金额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据实结算,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3)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月30日前
(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 其他事项:
1. 开始搬迁服务前,招标人组织现场勘查,投标单位若对现场存在质疑的,须提出相应的质疑问题,若未提出,均视为响应采购文件,若中标后进场提出,甲方概不采纳,均视为分摊在投标总价内。
2. 本次搬迁所需所有材料(如纸箱、胶带等)均由中标单位提供。
3. 投标单位须承诺,在搬迁运输过程中,运输损坏物品由投标单位承担。
4.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合同中约定。
5.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基本开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0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及2020年10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7日09:00:00至2021年6月11日17:00:00(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
8.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6月17日10:0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6月17日10:00:00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