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实验室异地搬迁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梧州市实验室异地搬迁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玖拾捌万零玖佰元贰角陆分(¥980900.26元)
最高限价:玖拾捌万零玖佰元贰角陆分(¥980900.26元)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梧州市,占地面积约2010㎡。具体内容包括新场地一、二楼实验室及办公室装修等,面积约为1830㎡。根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址:梧州市。
要求工期:
工期要求为以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0天(日历天)。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
1.本次磋商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磋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方式:潜在供应商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现场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套(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元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6月 4 日 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