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32栋制酒生产房不锈钢容器设备及茅台本部不锈钢接酒桶采购安装项目,由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项目共分为三部分: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32栋制酒生产房不锈钢容器设备、茅台本部不锈钢接酒桶采购安装,以及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项目内容包括:
1. 招标内容:包括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32栋制酒生产房不锈钢容器及茅台本部不锈钢接酒桶采购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 交货及安装时间:首批2021年9月30日前投入使用,剩余部分2022年交货使用。具体交货时间及数量需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
3. 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质量要求。
5.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6.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同时,投标人需要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此外,投标人还需要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或分包形式参与投标,且不接受下列投标人进行投标:(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承诺。
8. 获取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时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17:00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方式包括现场购买、线上购买。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