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泸西县自来水厂第三水厂污水管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地点:云南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泸西县自来水厂。
投资金额:669,602,040元。
1.咨询条件:
本项目“泸西县自来水厂第三水厂污水管道建设项目”的买方为“泸西县自来水厂”,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泸西县自来水厂委托,拟就本项目组织公众咨询,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咨询申请人提出咨询申请。
2.项目概述和咨询范围:
2.1采购规模:泸西县自来水厂第三水厂污水管道建设;
2.2预算资金(Z高限价):669,602.04元;
2.3建设地点:泸西县自来水厂第三水处理厂(买方指定地点);
2.4工期:60日历天(以买方实际委托为准);
2.5咨询范围:泸西县自来水厂第三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建设咨询(以买方实际委托为准);
3.咨询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咨询要求申请人应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无损失,财产未被冻结(新注册企业可提供2020年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自2018年起承担了资质范围内一项或多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新设立企业最近三年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该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4信誉要求:与信誉良好,目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申请人协商(提供网站截图)。
3.5本次采购不进行联合体协商。
只有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咨询。咨询申请人虚报材料满足上述条件的,一经查实,咨询响应文件作废。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咨询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查阅咨询文件:
5.1有意参加咨询的申请人应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购买咨询文件及相关资料。购买咨询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授权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2每套谈判文件的价格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提交咨询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