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河市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河市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预算约320万元(其中:黑河160万元,嫩江50万元,北安50万元,五大连池40万元,孙吴30万元,逊克30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约320万元(其中:黑河160万元,嫩江50万元,北安50万元,五大连池40万元,孙吴30万元,逊克3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河市分行食堂食材采购,包括肉、蛋、水产、粮油、干调、蔬菜、奶制品、水果。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根据投标时合格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选取入围投标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3.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经营范围包含采购内容,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4鲜肉类、检疫合格证; 3.5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必须为保质期内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及身份证原件; 3.8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提供网页打印页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