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废水主要来自矿山、冶炼、电解、电镀、油漆、颜料等企业排放的废水。不同的生产企业废水中重金属的种类、含量和存在形式各不相同。因为重金属不能分解破坏,只能转移现有位置,转化物理化学形态。例如,经过化学沉淀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由溶解离子转化为不溶物而沉淀,再由水中转移到污泥中;经过离子交换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转移到离子交换树脂中,再生后再从离子交换树脂转移到再生废液中。因此,重金属废水处理的原则如下:首先,根本的是改革生产工艺, 不使用或使用毒性较小的重金属;其次,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科学的管理和操作,减少重金属的含量和随废水流失的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排放量。重金属废水应在其产生的地方进行处理,不应与其他废水混合,以免使处理复杂化。不应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以免扩大重金属污染。重金属废水的处理通常可分为两类;首先,废水中溶解的重金属转化为不溶性金属化合物或元素,通过沉淀和浮选从废水中去除。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中和沉淀、硫化物沉淀、浮选分离、电解沉淀(或浮选)、隔膜电解等。其次, 废水中的重金属在不改变其化学形态的情况下被浓缩和分离。适用的方法包括反渗透、电渗析、蒸发和离子交换。这些方法应根据废水的水质和水量单独使用或联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