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遴选医用耗材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遴选医用耗材服务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包号
最高限价(单价限价合计)
第4包 心脏特殊手术器械配包(国产) 72614.7
第5包 心外科手术器械(国产) 672883
第7包 心外科耗材(国产缝线) 11193
第8包 心外科耗材(国产) 33156
第9包 心脏耗材(进口) 371700
第10包 心脏耗材(国产)
交付要求:由成交供应商送货,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将采购的医用耗材在指定的时间内,原则上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内送达,搬运至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响应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提供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且领购磋商文件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有效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三日内。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11: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元/包
供应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随身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份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四项要求的其他资料。
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递交存档。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1:00。
联系人: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