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6、200016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公告编号: 2020-03.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
114488,11448919康佳03,19康佳04
114523,11452419康佳05,19康佳06
康佳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批准的担保总额为2,453,825.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2.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向合并报表中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87,469.1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为6.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康佳)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东莞分行)签订了担保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建行东莞分行与东莞康佳在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人是东莞康佳,债权人是建行东莞分行。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东莞康佳提供1亿元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5年。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益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康公司”)为武汉润源公司为满足武汉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东西湖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东西湖支行”)申请的5.52亿元项目贷款出具了《余额补充承诺函》,担保金额为5.52亿元,贷款本息不足以清偿,担保期限为20年(即贷款期限担保人为武汉润源公司,债权人为农业发展银行东西湖支行。
益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具余额代偿承诺函的相关议案,同意益康公司对武汉润源公司项目贷款进行余额代偿承诺。本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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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1日
注册地址:东莞市凤岗镇三联村
法定代表人:常东。
注册资本:26667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彩电、音响、收录机、复印机、无绳电话、传真机、插件、消磁线圈、五金、塑料件、包装材料(不含塑料编织袋)、模具、微型计算机零件、计算机显示器;LED(有机发光二极管)大屏幕显示设备、背光源、照明灯具、电源、应用控制系统设备、发光器件(许可证除外)、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读卡器、通信设备及软件产品、数字电视系统产品、无线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平板电脑、小型机器人、计算机及其零部件、广告机、农用设备、光伏设备及其组件、家用厨房电器(有限)接受康佳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卫星电视接收机(委托方(康佳集团有限公司) 拥有销售权,凭委托方指定生产企业的资质证书经营)。成立研发机构,研发彩电。从事自有厂房租赁,提供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供应商管理系统查询服务)。从事塑料原料的批发和零售。(除限制外,涉及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产权及控制关系:东莞康佳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莞康佳2018年经审计和2019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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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人:武汉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5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油港村通联顺工业园中2号楼(创新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谢辉。
注册资本:14280万元。
经营范围: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扩建部分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委托运营部运营、维护和移交。(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益康公司持有武汉润源公司70%的股权。
2019年11月30日,武汉润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7855.87万元,总负债23575.87万元,净资产14280万元。由于项目还在建设中,没有收入。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东莞康佳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人)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和范围: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担保范围涵盖《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建行东莞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手续费、电信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相关银行费用等。),以及建行东莞分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本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武汉润源公司和农业发展银行东西湖支行
2.担保人:益康公司。
3.担保人:武汉润源公司。
4.担保范围:5.52亿元项目贷款本息不足以清偿。
5.保证期:20年(项目贷款期限)。
四。董事会的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流动性,满足东莞康佳、武汉润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益康公司决定分别为上述公司签订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东莞康佳、武汉润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正式、实质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及益康公司分别向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东莞康佳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为东莞康佳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当益康公司提供为武汉润元公司补足差额的承诺时,其他股东也提供为武汉润元公司补足差额的承诺。
动词 (verb的缩写)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不及物动词参考文件目录
担保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公告编号: 2020-04.
关于签署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说明:
此次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只是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和框架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中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要另行签署。合作事项具体方案明确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预计本协议不会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战略框架协定概述
近日,为实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航天基地管委会”)、思百益(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百益(中国)”的深度合作,三方经友好协商,签署了战略框架协议。
本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本协议涉及的事项仍处于协商阶段,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合作事项具体方案明确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第二,引入合作伙伴
(1)Xi安航天基地管理委员会
Xi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11月,是Xi政府的派出机构,办公地址位于Xi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69号。
Xi安航天基地管委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⑵斯拜伊(中国)
公司名称:思佰益(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真英。注册资本:8500万美元。成立于2012年2月2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6楼608室。实际控制人:SBIHoldings,Inc主营业务:投资于中国政府依法鼓励和允许的领域,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相关的市场信息和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思百益(中国)是日本SBIHoldings,Inc(前身为“软银投资”)在中国设立的投资子公司,业务涉及股权投资、金融服务和医药健康三大板块。
思百益(中国)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战略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康佳集团有限公司、Xi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思百益(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二)主要合作内容
1.拟在Xi安航天基地设立“Xi安思佰益康佳科创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规模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由思佰益(中国)、公司和基金管理团队共同出资设立。Xi安航天基地管委会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协调政府财政引导资金,财政引导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50%;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拟在安航天基地设立“安思百益康佳科技创新孵化器”(暂
(三)生效条件及有效期: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经各方另行约定取代本框架协议后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布局新兴产业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及其长远发展。未来,三方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合作。预计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动词 (verb的缩写)风险警告
(1)截至目前,战略框架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仍处于谈判阶段。合作事项具体方案明确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本次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和框架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中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要另行签署。公司最终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具体合作事项、实施进度等均不确定。
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不及物动词参考文件
战略框架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