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林丰钢材产业物流园6#-13#17#18#智能仓配区室外

   2024-12-27 320
核心提示:临沂林丰钢材产业物流园6#-13#、17#、18#智能仓配区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沂林丰钢材产业物流园6#-13#、17#、18#智能仓配区室外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工程概况临沂林丰钢材产业物流园6#-13#、17#、18#智能仓配区室外配套工程,总投资约595万元。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临沂林丰钢材产业物流园6#-13#、17#、18#智能仓配区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沂林丰钢材产业物流园6#-13#、17#、18#智能仓配区室外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临沂林丰钢材产业物流园6#-13#、17#、18#智能仓配区室外配套工程,总投资约595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6#、7#、8#智能仓配区室外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为9#-13#、17#、18#智能仓配区室外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工程工期

本次招标的工期为15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的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投标文件售价为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7月5日13时30分至2021年7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7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六、联系人

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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