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旱改水)引入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GXJTZ[2021]020402 2.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旱改水)引入社会资本 3. 采购方式:公告招标 4. 投资金额:按财政审批金额全额投资 5. 采购需求:
(1)防城港市防城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旱改水)引入社会资本采用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开展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间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号)等文件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大力推进提质改造工程、农业产业的投入和发展,加快实施分类提质改造项目、产业升级改造。
(2)本项目一期约实施面积约20000亩(具体以立项批复实施面积为准)。
(3)该批项目由社会资本投资方负责项目策划,并负责筹集项目全部投资资金,社会资本投资方主要承担潜力调查、选点、勘测、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同时承担土地租赁、工程施工、施工资料编制、新增水田指标确认、后期管护等。招标人配合组织工程审计和后期管护。所需一切资金全部由社会资本投资方承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需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2. 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以在评标阶段查询结果为准)
3.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1年6月9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 售价: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年6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