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餐饮外包项目

   2024-12-20 310
核心提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轮台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餐饮外包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新的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规模:轮台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餐饮外包(详见采购方需求)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之一:(001)轮台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餐饮外包项目。3.投标人应提供未在“信用中国”(. gov . 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政府采

轮台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餐饮外包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一、投标条件

轮台县第三中学食堂外包项目已获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该项目由其他资金资助,招标人为轮台县第三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轮台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餐饮外包(详见采购方需求)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之一:

(001)轮台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餐饮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轮台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餐饮外包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新的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提供未在“信用中国”(. gov . 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明的打印页面(打印页面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从上述网站打印)。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应附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不允许该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集时间:2021年6月21日10时至2021年6月26日19时。

动词 (verb的缩写)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稿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11: 00。

提交方式:纸质文档提交。

不及物动词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日11: 00。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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