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入围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2.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入围项目。拟选取审计服务中介机构10家、评估服务中介机构5家入库,入围服务机构受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办理审计、评估服务工作。
3.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 服务期限:3年(2021年7月-2024年6月)。
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2021年7月-2024年6月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入围数量为10家;二标段:2021年7月-2024年6月评估服务中介机构,入围数量为5家。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但不包括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分所等)。
2. 从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
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若上述对象有存在失信记录的,本项目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2)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6. 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本次招标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但不包括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分所等)。
2. 从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及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登记二级及以上)。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若上述对象有存在失信记录的,本项目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2)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6. 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本次招标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单位,联合体的另外成员是土地评估和(或)房地产评估单位。
7. 招标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31日09时00分至2021年6月4日17时30分网上报名。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电子与纸质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22日09时00分。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