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24-12-13 420
核心提示:3.依法纳税证明(供应商纳税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证明原件)。[项目]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咨询公告受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中学委托,现就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投标。2.方法: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原件及加盖红章的收货单复印件。4.依法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缴纳社保资金证明主要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

[项目]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咨询公告

受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中学委托,现就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投标。

1.服务项目名称: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内容:

包装号服务内容

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中学第一食堂(南侧)管理服务项目1个

2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中学第二食堂(北侧)管理服务项目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允许供应商同时投资多个分包,中标后不参与下一次分包评审。

服务预算(万元):无。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依法纳税证明(供应商纳税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证明原件);如果在上述时间段内没有纳税,则需要提供0纳税申报表;

4.依法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缴纳社保资金证明主要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

5.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第二,查阅咨询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24日08: 00至2021年8月30日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法: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原件及加盖红章的收货单复印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3日下午14: 00(北京时间)。

四。咨询时间:2021年9月3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召公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red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