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高速绿色建筑产业园智慧园区平台一期ERPOA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昭通亮风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昭通高速绿色建筑产业园智慧园区平台一期ERPOA系统采购项目
昭通亮风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发布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昭通高速绿色建筑产业园智慧园区平台一期ERPOA系统采购项目批准。项目业主为昭通亮风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昭通高速绿色建筑产业园智慧园区平台一期ERPOA系统采购及后期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限:
本项目交货期限为2021年10月前完成第一期交付验收,2022年1月前完成第二期交付验收,2022年5月前完成项目整体验收(按以下表格进行验收交付)。维护期限:项目整体验收后免费维护2年。
2.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7 投标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如有虚假业绩,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指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及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里的刑事案件专栏进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资料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携带下列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6月0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
以上内容已根据原文件进行了丰富和调整,结构完整,结构上没有多余的符号和空格。